災保法111年5月1日上路,事業單位4人以下也要加!
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重點說明
擴大加保對象,不論企業人數,一律要幫員工加保,降低雇主補償責任
投保薪資,最低為基本工資(目前為25,250元),最高為72,800元
保障提升,傷病給付前2個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00%,之後發給70%
改變失能給付給付,依失能程度認定,不再以年資計算
雇主未幫員工到職加保職災保險,將會被處2-10萬元罰鍰,若未投保期間發生意外,最高罰300萬元
擴大加保對象,不論企業人數,一律要幫員工加保,降低雇主補償責任
投保薪資,最低為基本工資(目前為25,250元),最高為72,800元
保障提升,傷病給付前2個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00%,之後發給70%
改變失能給付給付,依失能程度認定,不再以年資計算
雇主未幫員工到職加保職災保險,將會被處2-10萬元罰鍰,若未投保期間發生意外,最高罰300萬元
